服务流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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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流程

一、接受货主询价

1 、海运询价: ① 需掌握发货港至各大洲,各大航线常用的,及货主常需服务的港口,价格; ② 主要船公司船期信息; ③ 需要时应向询价货主问明一些类别信息,如货名,危险级别等。(水路危规) 2 、陆运询价:(人民币费用) ① 需掌握各大主要城市公里数和拖箱价格; ② 各港区装箱价格; ③ 报关费、商检、动植检收费标准。 3 、不能及时提供的,需请顾客留下电话、姓氏等联系要素,以便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回复货主。
 

二、接单(接受货主委托)

接受货主委托后(一般为传真件)需明确的重点信息:
 1 、船期、件数
2 、箱型、箱量
3 、毛重
4 、体积 各项型最大体积为: ( 长 * 宽 * 高 ) 可装体积,可装重量 1×20GP=31CBM 6*2.38*2.38 25 17MT1×40GP=67CBM 12*2.38*2.38 55 25MT1×40HC=76CBM 12*2.7*2.381×45GP=86CBM (注: GP general purpose 普通箱; CBM cubic metre 立方米; MT metric ton 公吨; HC high cubic 高箱)
5 、付费条款、货主联系方法
6 、做箱情况,门到门还是内装

 

三、订舱

1 、海运询价: ① 需掌握发货港至各大洲,各大航线常用的,及货主常需服务的港口,价格; ② 主要船公司船期信息; ③ 需要时应向询价货主问明一些类别信息,如货名,危险级别等。(水路危规)
2 、陆运询价:(人民币费用) ① 需掌握各大主要城市公里数和拖箱价格; ② 各港区装箱价格; ③ 报关费、商检、动植检收费标准。 3 、不能及时提供的,需请顾客留下电话、姓氏等联系要素,以便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回复货主。

四、做箱

1 、门到门: 填妥装箱计划中:做箱时间、船名、航次、关单号、中转港、目的港、毛重、件数、体积、门点、联系人、 电话等要因,先于截关日(船期前两天) 1~2 天排好车班。 2 、内装: 填妥装箱计划中 : 船期船名航次、关单号、中转港、目的港、毛重、件数、体积、进舱编号等要因,先于截 关日(船期前两天) 1~2 天排好车班。 3 、取得两种做箱方法所得的装箱单( CLP )

五、报关(有时同时、有时先于做箱)

1 、了解常出口货物报关所需资料。 ① 需商检 ② 需配额 ③ 需许可证 ④ 需产地证 ⑤ 需提供商标授权、商标品名 ⑥ 出口香港地区货值超过 $10 万,其他地区超过 $50 万,核销时需提供结汇水单(复印件) ⑦ 需提供商会 核价章
2 、填妥船名航次,提单号,对应装箱单 (packing list) ,发票,所显示的毛重净重,件数,包装种类,金 额,体积,审核报关单的正确性(单证一致)。
 3 、显示报关单所在货物的中文品名,对照海关编码大全,查阅商品编码,审核两者是否相符,按编码确定 计量单位,并根据海关所列之监管条件点阅所缺乏报关要件。
4 、备妥报关委托书,报关单,手册,发票,装箱单,核销单,配舱回单(十联单第五联以后),更改单(需 要的话)和其他所需资料,于截关前一天通关。
 5 、跟踪场站收据,确保配载上船。
6 、凡是退关改配的,若其中有下个航次,出运仍然需要,诸如许可证,配额,商检,动植检之类的文件资 料,退关、改配通知应先于该配置船期一个星期到达,以便(报运部)顺利抽回资料,重新利用。否则只 会顺延船期,造成麻烦。
 

六、提单确认和修改

1 、问明顾客提单的发放形式: ① 电放: 需顾客提供正本电放保函(留底),后出具公司保函到船公司电放。 ② 预借 ( 如可行 ) 需顾客提供正本预借保函(留底),后出具公司保函到船公司预借。 ③ 倒签 (如可行 ) 需顾客提供正本倒签保函(留底),后出具公司保函到船公司倒签。 * 此种情况下,多半是签HOUSE B/L. ④ 分单: 应等船开以后 3~4 天(候舱单送达海关,以保证退税),再将一票关单拆成多票关单。 ⑤ 并单: 应等船开以后 3~4 天(候舱单送达海关,以保证退税),再将多票关单合成一票关单 ⑥ 异地放单: 须经船公司同意,并取得货主保函和异地接单之联系人,电话,传真,公司名,地址等资料方可放单。 2 、依据原始资料,传真于货主确认,并根据回传确立提单正确内容。
 

七、签单

1 、查看每张正本提单是否都签全了证章。 2 、是否需要手签。
 

八、航次费用结算

1 、海运费 ① 预付 (FREIGHT PREPAID) ② 到付 (FREIGHT COLLECT)
2 、陆运费 ① 订舱 ② 报关 ( 包括返关之前己经报关的费用 ) ③ 做箱 ( 内装 / 门到门 )④ 其他应考虑的费用: 冲港费 / 冲关费 商检、动植检、提货费、快递费、电放、更改
 

九、提单、发票发放(提单样本)

1 、货主自来取件的 , 需签收
     2 、通过 EMS 和快递送达的 , 应在名址单 , 上标明诸如 : 提单号、发票号、核销单号、许可证号、配额号等要素以备日后查证
十、应在一个月内督促航次费用的清算并及时返还货主的核销退税单 十一、海关退税有问题的 , 需更改并要提供如下资料 :
l 、报关数据正确、舱单不正确的 ① 经预录后的〈海关返还的〉报关单复印件; ② 场站收据复印件〈十联单的第七联即黄联〉; ③ 提单正本复印件两张; ④ 装箱单 (Container Load Plan) 复印件; ⑤ 更正单(三联、正本)。
 2 、短装(多报少出)、溢装(少报多出) 货主重新提供的发票、装箱单( Packing list )货主重新提供报关单提单副本复印件(加盖提单副本确认章)